【提取工艺】:
微生物指标检测
各不同规格产品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 6 规定。
表 6
项 目 |
指 标 |
大肠菌群(MPN/kg) |
不得检出 |
细菌总数(cfu/g) |
≤ 1000 |
金黄色葡萄球菌 |
不得检出 |
沙门氏菌 |
不得检出 |
志贺氏菌 |
不得检出 |
霉 菌 |
≤25 |
酵母菌数(cfu/g) |
≤25 |
检验方法
5.1 感官检验
取样品适量置于白色瓷盘中用感器判断其色泽、气味、滋味、组织和检查有无异物。
5.2 净含量负偏差
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[国家质检总局令(2005)第 75 号]进行测定。
5.3 理化要求
5.3.1 水分
GB/T 5009.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。
5.3.2 灰分
GB/T 5009.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
5.3.3 铅
按 GB/T 5009.12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。
5.3.4 砷
按 GB/T 5009.11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进行测定。
5.3.5 六六六、滴滴涕
按 GB/T 5009.19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5.3.6 五氯硝基苯
按GB/T 17332 食品中氯和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方法测定。
5.3.7 黄曲霉毒素B1
按 GB/T 5009.22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。
000011.4 微生物指标
5.4.1 大肠菌群
按GB/T 4789.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方法测定。
5.4.2 菌落总数
按GB/T 4789.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方法测定。
5.4.3 沙门氏菌
按GB/T 4789.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方法测定。
5.4.4 志贺氏菌
按GB/T 4789.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方法测定。
5.4.5 霉菌
按GB/T 4789.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测定。
5.4.6 酵母菌
按GB/T 4789.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菌计数方法测定。
杜仲提取物 杜仲粉 比例提取物 TLC检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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